情人節送禮「十大禁忌」 國師警告:蠟燭、玩偶不能送

| 女孩要幹嘛
2020/02/13 09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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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許書萓/台北報導

明(14)日就是西洋情人節,想在這個特別的日子裡送給心儀的對方一份禮物,表達自己愛慕的情意,但中西文化不同,文化上有些許差異,可別花大錢,卻送錯禮,表錯情,惹來對方不高興。知名命理師楊登嵙指出「情人節送禮十大禁忌」提醒民眾千萬要注意!

▲楊登嵙指出「情人節送禮十大禁忌」提醒民眾千萬要注意。(圖/翻攝自freepik)

1、忌送鐘

「送鐘」與「送終」同音,在華人傳統觀念中,這是不吉利,有與對方終止交往的意思!

2、忌送傘

「送傘」與「送散」同音,感情交往散掉了。忌送傘不是指下雨天你不能送一把傘去解救對方,而是說,不可以在情人節把傘當成禮物贈送對方。

3、忌送扇
「送扇」與「送散」同音,感情交往散掉了。

4、忌送剪刀
 如同暗示對方一刀兩斷,感情交往不再。

5、忌送鞋
「送鞋」與「送邪」同音,不吉利,而且有請對方走路、分離的意思。

6、忌送手帕

對傳統華人來說,手帕跟毛巾都是喪家送給參加喪禮與會者的物品,所以這是千萬不可以亂送,收到的人會有觸霉頭的感覺啊!也代表感情無疾而終!

7、忌送巾

手帕跟毛巾都是喪家送給參加喪禮與會者的物品,俗語說:送巾,斷根(閩南語),意思是贈人毛巾,代表永別,也隱喻事情不要再發生,所以最好毛巾、圍巾都不要。

8、忌送布娃娃

有形就有象,有象就有應,應就是靈應,布娃娃容易有靈侵入,產生靈異現象。甚至讓對方認為你認為他太幼稚而生氣。

9、忌送梨

「送梨」與「送離」同音,情感分離,所以情人節當天不可送梨,尤其只送一顆,而且還把梨子切開,分開吃,有「分離」的涵義,不吉利!平常送梨子禮盒則沒關係。

10、忌送李

「送李」與「送離」諧音同,情感分離,所以情人節當天不可送李,平常送李子禮盒則沒關係。

11、忌送蠟燭

在華人傳統的觀念中,蠟燭是祭祀亡者使用,尤其是白色蠟燭,千萬不可以拿來送對方,不吉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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