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弋/台北報導
豬肉是台灣人非常喜愛的食材,可以說是各式料理的百搭款,讓人齒頰留香。上菜市場或超市買塊豬肉回家冷藏(冷凍)備用,是不少家庭主婦的例行公事。豬肉到底可以在冰箱放多久?有專家指出,正常的家庭中冷凍超過2個月的肉,都可以算作「殭屍肉」,已經失去食用的價值!臨床毒物科護理師譚敦慈提醒,肉品帶血,由蛋白質組成,宰殺過後就開始變質了,冷藏或冷凍只是在減緩腐壞的過程而已。
▲豬肉可以冷藏多久?網友:我最多放2天。(圖/記者陳弋攝影)
理論上來說,肉品可以在特定溫度、條件下儲藏很長一段時間,但肉的口感和營養肯定不如新鮮肉品。從衛生的角度來看,專家不建議食用存放太久的肉類,尤其是家裡的冰箱,存放肉類的時間最好不要超過2個月,主要是一般家用冰箱溫度不夠低,且每天被開開關關,難以達到無菌,也無法穩定控制溫度,如此一來更容易變質。也就是說,正常家庭中冷凍超過2個月的肉都可以算作「殭屍肉」,口感差、細菌多,不宜再食用。
有網友在網路論壇發問:「媽媽幫我買一塊生豬肉放在冰箱冷藏,我忘記了,已經過了5天,還可以煮來吃嗎?」許多網友紛紛分享個人經驗:「冷藏到了第3天我就想丟了,顏色會變。冷凍1~2個月我還覺得可以煮,如果腸胃敏感的要注意一點」、「問過肉販這個問題,肉販說冷藏只能放1天」、「我都放1~2天,放太多天會出黏液,肉會臭掉」、「豬肉冷凍後放冷藏室退冰,最多可以放2天」、「當天要煮的我才放冷藏,否則一律冷凍」、「我覺得(冷藏)3天好像就蠻極限了」。
▲肉品如果超過2天不食用,建議放進冷凍室保存。(圖/Pixabay)
長庚科技大學保健營養系副教授蕭千祐撰文指出,冷藏可以延長肉品的鮮肉狀態,因為低溫能抑制微生物的活動力,但無法完全停止細菌活動。生肉儲存在冰箱中,腐壞的過程仍在持續,因此生鮮肉品最好不要冷藏超過2天;如果幾天內都不打算食用,應將肉塊放到冷凍室保存。經驗豐富的肉販表示,一般來說豬肉在專業冷凍庫「全硬」的狀態下,可以保存3個月,但前提是「完全不解凍」。
然而,每一塊豬肉到手時的狀態都不一樣,我們該如何吃得安全?林口長庚臨床毒物科護理師譚敦慈指出,有血有蛋白質的東西從宰殺那一刻起就會漸漸腐壞,微生物開始大行其道,最好的方法就是買完趕快回家處理,縮短肉品在常溫下逗留的時間,可以的話,採購前自行準備冰袋保鮮更好。冷藏的部分,譚敦慈不建議儲藏肉品,以她為例,採購原則為「少量購買,當天吃掉」。市售的溫體肉溫度偏高,微生物更容易孳生,譚敦慈特別提醒,民眾購買所有豬肉務必烹煮至「全熟」再食用。